桂林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2021—2025)服務采購競爭性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一)
采購項目編號:GLZC2021-C3-990191-YZLZ
采購項目名稱:桂林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2021—2025)服務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更正事項:競爭性磋商文件
更正內容:
(一)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第23頁第三章“項目需求”第三條“服務內容要求”中第(一)款“規劃編制內容要求”增加第9、10、11點內容,具體內容如下:
9.供應商須深入桂林市 17個縣區、 3個管委、 相關市直部門、機場、車站、碼頭、重點物流園區和重大物流項目(含在建)、規模物流企業、重點生產企業(含工業和商貿企業)等,開展實地調查研究,做好資料收集(資料不能依賴于采購人通過發文或其他方式收集),摸清桂林市物流業和物流網絡建設發展現狀,摸清與粵港澳大灣發文或其他方式收集),摸清桂林市物流業和物流網絡建設發展現狀,摸清與粵港澳大灣區、東盟、桂粵黔湘合作基礎,摸清融入西部陸海新道路現狀,摸清物流成本構成及物流業成本效益情況,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根源,研究提出解決思路,形成《桂林市物流業調研報告》且在本項目第二次付款前提交。
10.供應商提供《桂林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方案》(根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廳的通知要求編制并參加評審)及相關的政策、文件編制服務,并提供相關政策、文件編制及本項目規劃實施完成后不少于三年的相關后續服務,供應商自行將此項內容綜合考慮在本項目磋商報價中,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11.供應商需在本項目服務期限內安排至少一名人員在采購單位辦公地駐點與采購人開展規劃編制服務的調研、編制、修改完善、整理信息等規劃編制工作的對接及基礎資料收集,保證每個工作日在崗時間不少于五個小時。
(二)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第25頁第三章“項目需求”第四條“商務要求”中第(三)款“付款方式”原為:“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交成果征求意見稿且成果文件通過專家評審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100%的合同價款,同時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相應金額的發票(無息)”;
現更正為:“(1)成交供應商完成征求意見工作,修改完善后形成評審稿,經專家評審通過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60%;(2)根據專家評審和部門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并對文本中提出指標依據、政策保障依據等內容進行標注形成送審稿,編寫編制說明一同上報桂林市人民政府審定,自收到審定通過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40%(無息)。(3)評審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三、其他補充事宜:
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內容的,作相應更正,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事項理由:采購人來函。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桂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址:廣西桂林市臨桂區青蓮路投資發展商務大廈北樓
聯系方式:0773-280108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原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廣西桂林市臨桂區西城北路2號耀輝?美好家園2幢12層
聯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呂雯、蔣素紅
電 話:0773-2887388、2887399
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原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