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智能巡查綜合展示系統開發服務(YZLNN2026-C3-120-GXQT)更正公告一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名稱:考場智能巡查綜合展示系統開發服務
采購項目編號:YZLNN2026-C3-120-GXQT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日
二、采購文件更正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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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項目 |
原內容 |
更改后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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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成交供應商交付的本項目系統,為實現所需功能所使用或涉及第三方軟件授權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成交供應商承擔,若由此產生的糾紛均由成交供應商負責解決,且不得影響采購人本項目系統所需各項功能的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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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評定成交的標準》 |
(2)運維服務團隊(滿分2分) 參與本項目運行維護的技術人員應通過國家保密行政管理單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每提供1人得1分,滿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3)駐場人員(滿分3分) 在重要項目時期,包括但不限于如高考、成考、研考等考試業務開展期間,供應商提供至少3名本單位……每提供1名得1分,滿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
1.刪除“(2)運維服務團隊(滿分2分)……”考核標準。 2.對原“(3)駐場人員(滿分3分)”修訂如下: (2)駐場人員(滿分5分) 在重要項目時期,包括但不限于如高考、成考、研考等考試業務開展期間,供應商提供至少3名本單位……每提供1名得1分,滿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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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評定成交的標準》——“商務分” |
3.1信譽與業績(8分) …… 4.供應商具有地圖商用授權書證明的得2分,滿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3.2業績分(10分) …… 2.供應商自2024年1月1日(合同簽訂時間)以來具有與考試信息化業務相關服務內容項目案例業績,每提供1個得2分,滿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1信譽與業績(6分) …… 刪除“4.供應商具有地圖商用授權書證明的得2分,滿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考核內容。 3.2業績分(12分) …… 2.供應商自2024年1月1日(合同簽訂時間)以來具有與考試信息化業務相關服務內容項目案例業績,每提供1個得2分,滿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 |
二、項目開標時間變更如下:
1.原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6年4月14日上午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變更并延期至:2026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2.原響應文件遞交接收時間:2026年4月14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變更為:2026年4月21日下午3時00分至3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3.磋商時間:原2026年4月14日上午9時30分后,相應變更并延期至:2026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后。
其余內容不變。
采購項目聯系人陳檸、林鈺梅;電話: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