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新安鎮農村公路“暢返不暢”整治工程更改通知
一、項目名稱:化州市新安鎮農村公路“暢返不暢”整治工程
二、項目編號:440982-201909-002701-0002
三、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其泉、易雷;聯系電話:0668-7373123/0668-2873123;
地址:化州市鑒江開發區北京東三路6號六樓
郵編:525100
采購人名稱:化州市新安鎮人民政府
聯系及電話:江杰華 13432327283
地址:化州市新安鎮人民政府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9月25日
五、更改日期:2019年9月26日
六、更改事項:
1、競爭性磋商文件16頁 “11、付款方式要求”原為“預付款:簽訂合同價格的30%”,現更改為“預付款:本項目無預付款”,和競爭性磋商文件72頁表格中原為“開工預付款金額:30%”,現更改為“開工預付款金額:0%”。
2、競爭性磋商文件14頁 “1、工期要求”原為“成交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簽訂合同,在合同簽訂后180日歷天內完成工程施工及驗收”,現更改為“成交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簽訂合同,在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完成工程施工及驗收”。
3、競爭性磋商文件25頁 “(5)廢標條款:”中原文為
“根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5.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5.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5.3除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外,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5.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現更改為“根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5.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5.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5.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4、競爭性磋商文件20頁中,磋商保證金14.2條更改為“保證金一般應以響應供應商的名義轉賬,接受法律規定的方式(如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證金。”
5、競爭性磋商文件32頁中,評分辦法的“企業信譽” 中刪除“1、獲得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評為省級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得3分”。
更改項目人員配置為“項目總工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得5分;項目人員班子配置有造價工程師,得4分”.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采購人名稱:化州市新安鎮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