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服務單一來源采購成交結果公告
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原廣西云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財貿管理干部中等專業學校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于2018年4月16日就廣告服務單一來源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現就本次協商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廣告服務單一來源采購
二、采購項目編號:GLZFCG2018E0021
三、采購服務的說明:A分標:桂林市公交車車身廣告服務1項,B分標:桂林市解放橋頭西頭LED大屏幕廣告服務1項。簡要技術要求:詳見附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四、采購項目預算金額:19萬元。
五、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媒體及日期:本項目于2018年4月2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 www.gxzfcg.gov.cn(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gxyunlong.cn(廣西云龍招標集團網)上發布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
六、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根根據采購人來函,為提高采購人學校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擴大學校招生規模,擬采購桂林市公交車車身廣告服務及桂林市解放橋頭西頭LED大屏幕廣告服務。A分標:桂林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桂林市所有公交車輛,并將桂林市公交車輛車身、車內(不含車內電視、LED屏及報站系統)、所有公交候車站亭范圍內媒體設施(不含站亭內設置的LED屏)廣告媒體業務授權桂林市優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負責經營;B分標:桂林柏麗商務酒店有限公司擁有桂林市解放橋頭西頭LED大屏幕的所有權,并將桂林市解放橋頭西頭LED大屏幕廣告業務授權桂林小方塊廣告有限公司全權代理。本項目A、B分標采購的廣告服務均具有唯一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本項目已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征求意見期滿,潛在供應商對公示內容無異議。
七、協商地點: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評標室(桂林市中山北路25號)
采購人員名單:申鳳英、陳亞倫、唐孫強
八、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及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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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標號 |
成交供應商名稱 |
成交供應商地址 |
成交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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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桂林市優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
桂林市七星區驂鸞路新建區四號小區廠房辦公樓 |
壹拾叁萬元整(¥1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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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桂林小方塊廣告有限公司 |
桂林市七星區環城北二路52號漓江花園商住樓102棟1-1號 |
陸萬元整(¥60000.00) |
成交標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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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標號 |
成交標的名稱 |
數量 |
單位 |
單價(元) |
服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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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桂林市公交車車身廣告服務 |
1 |
項 |
130000.00 |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廣告投放前期準備工作,正式投放期限為完成廣告投放前期準備工作之日起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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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桂林市解放橋頭西頭LED大屏幕廣告服務 |
1 |
項 |
60000.00 |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廣告投放前期準備工作,正式投放期限為完成廣告投放前期準備工作之日起6個月,滾動投放頻次≥120次/天,播放時長≥10秒/次。 |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按人民幣3500元收取。各分標采購代理服務費=相應分標成交金額/本項目成交總金額×3500元(四舍五入到元)。
代理服務費收費金額:A分標:2395元;B分標:1105元。
九、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
十、聯系事項:
1.采購人名稱:桂林市財貿管理干部中等專業學校
地址:桂林市北門清風路105號
聯系人及電話: 唐孫強 18677392398
2.采購代理機構: 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廣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號3樓
項目聯系人:李冬青、何濤 聯系電話: 0773-2887388、2887399
3.監督部門: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3-2862142
潛在供應商認為公示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受托采購代理機構云之龍招標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將不再受理。
附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